發布日期:2025-07-31

前言

個人地主參與合建分屋,出售分得的房地時,正確計算交易成本是影響稅負的關鍵因素。房地合一稅制下,成本認定方式複雜且具有特殊規定,本文將詳細說明個人地主參與合建分屋的成本認定原則及計算方式,並透過實際案例解析不同情境下的課稅所得計算方法,協助地主精準掌握稅負。

個人地主成本認定原則

個人地主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建分屋,其取得房地的成本認定原則如下:

土地成本:以原取得合建前土地之取得成本為準

房屋成本:以換出土地之取得成本為準,並依情況調整

這個原則看似簡單,但實務上因房地互易價值差異,可能需要進行調整,以下分三種情況說明。

房地互易時的成本調整方式

依據房地互易的不同情境,成本認定有不同的調整方式:

  1. 換入房屋與換出土地價值相等(等值交換)

當房屋與土地互易為等值交換時,無需調整成本:

土地成本:合建前土地之取得成本

房屋成本:合建前土地之取得成本

舉例:甲君以取得成本800萬元的土地40坪與建商合建,約定以等值方式交換取得房屋,則甲君取得房屋的成本為800萬元。

  1. 換入房屋價值低於換出土地價值(收取差價)

當房屋價值低於土地價值,地主會收取差價補償,此時:

收取差價部分:視為出售部分土地,應計算交易所得並申報納稅

房屋成本:土地成本扣除已實現交易部分的成本

  1. 換入房屋價值高於換出土地價值(支付差價)

當房屋價值高於土地價值,地主須支付差價,此時:

房屋成本:合建前土地取得成本加上支付的差價

舊制土地換入新制房屋的特殊規定

當個人以舊制免稅土地換入新制房屋時,有特殊成本認定規定:

房屋成本不以土地成本為準,而是按換入時之價值認定

即以營利事業開立統一發票所載含稅銷售價格為房屋成本

這一規定對於長期持有舊制土地的地主十分有利,因為新制房屋的成本可按市價認定,未來出售時可降低課稅所得。

實際案例解析

案例一:等值交換情境

甲君於105年2月取得土地100坪,成本2,000萬元。107年1月與建商合建分屋,經重估土地每坪25萬元,約定以等值方式交換取得房屋。108年1月完工取得房屋,111年1月以2,500萬元出售房地。

計算:

土地成本:800萬元(原取得成本中的相應部分)

房屋成本:1,200萬元(原取得成本中的相應部分)

房地出售總成本:2,000萬元

交易所得:2,500萬 - 2,000萬 = 500萬元

扣除必要費用及土地漲價總數額後計算應納稅額

案例二:收取差價情境

甲君於105年2月取得土地100坪,取得成本共2,000萬元。107年1月與建設公司合建分屋,經重估土地價值每坪25萬元,約定以60坪土地換得100坪房屋(價值900萬元),另收取600萬元現金。

計算:

收取現金部分視為出售:

土地出售成本 = 換出土地成本之2/5 = 480萬元

土地交易所得 = 600萬元 - 480萬元 = 120萬元(應於收取現金時申報納稅)

房屋部分:

房屋成本 = 1,200萬元 - 480萬元 = 720萬元

土地成本 = 800萬元(餘下40坪土地的成本)

假設111年1月以2,500萬元出售房地:

房地出售成本 = 800萬元 + 720萬元 = 1,520萬元

房地交易所得 = 2,500萬 - 1,520萬 = 980萬元

課稅所得 = 980萬 - 必要費用30萬 - 土地漲價總數額200萬 = 750萬元

假設適用稅率20%,應納稅額 = 750萬元 × 20% = 150萬元

案例三:支付差價情境

甲君以取得成本1,200萬元的土地與建商合建,約定分得房屋價值1,800萬元,須另支付差價300萬元。

計算:

房屋成本 = 土地成本 + 支付差價 = 1,200萬元 + 300萬元 = 1,500萬元

出售時交易所得 = 售價 - 1,500萬元

案例四:舊制土地換入新制房屋

甲君於85年取得舊制土地(免徵房地合一稅),與建商合建分屋,房屋價值為1,000萬元。

計算:

房屋成本 = 換入時的價值 = 1,000萬元(以建商開立發票金額認定)

土地仍適用舊制規定(免稅)

若日後以1,800萬元出售房地,房屋交易所得 = 售價分攤至房屋部分 - 1,000萬元

結論

個人地主參與合建分屋的成本認定,關鍵在於正確區分土地與房屋成本,並依據房地互易的不同情境進行調整。收取差價時,應注意部分土地交易所得的實現;支付差價時,則應將差價計入房屋成本。

特別提醒,舊制土地換入新制房屋時,房屋成本可按市價認定,有助於降低未來出售時的稅負。建議地主在進行合建分屋交易前,應事先模擬各種情境下的稅負影響,選擇最有利的交易模式。

下期預告:【個人稅務III】自住與差額補貼稅務處理,我們將探討合建分屋適用自住優惠的條件與差額補貼的稅務處理,敬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