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贈與與繼承規劃比較分析
前言
在家族財富傳承規劃中,常見的兩種方式是生前贈與與死後繼承。究竟哪一種方式更能節省稅負?本文將深入分析生前贈與與死後繼承的稅負差異,並透過實際案例說明,協助讀者在不同情境下做出最佳的財產規劃選擇。
一、生前贈與與繼承稅負基本比較
生前贈與與死後繼承在稅負上有明顯差異:
課稅範圍:
遺產稅:對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全部財產課稅
贈與稅:對贈與人贈與他人的財產課稅
免稅額度:
遺產稅:自111年1月1日起,每一被繼承人享有1,333萬元的免稅額
贈與稅:自111年1月1日起,每一贈與人每年享有244萬元的免稅額
扣除額:
遺產稅:有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喪葬費等多項扣除額
贈與稅:僅能扣除受贈人負擔的部分,如土地增值稅、契稅等
稅率:
遺產稅:10%、15%、20%三級累進稅率
贈與稅:10%、15%、20%三級累進稅率,但級距金額不同
二、生前贈與優勢分析
生前贈與的稅務優勢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充分運用每年贈與免稅額: 贈與人可以每年利用244萬元的免稅額,長期規劃下可大幅減少總體稅負。
配偶間贈與免稅: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規定,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完全免徵贈與稅。
婚嫁贈與優惠: 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不計入贈與總額。
贈與分散稅率級距: 透過分年贈與,可以控制每年贈與淨額在較低稅率級距內,避免適用較高稅率。
三、死後繼承優勢分析
死後繼承的稅務優勢包括:
免稅額較高: 遺產稅1,333萬元的免稅額遠高於單年贈與稅244萬元的免稅額。
多項扣除額: 遺產稅有配偶扣除額(553萬元)、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56萬元)、父母扣除額(每人138萬元)、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693萬元)等多項扣除,大幅降低課稅基礎。
免徵其他相關稅負: 因繼承而移轉的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房屋免徵契稅,減輕整體稅負。
農業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等特殊優惠: 農業用地由繼承人繼續經營農業可免徵遺產稅;公共設施保留地可全額扣除。
四、實際案例分析
案例一:財產規模適中的情形
劉先生擁有一筆土地(公告現值500萬元)、一棟房屋(評定現值80萬元)及銀行存款50萬元。比較生前贈與與死後繼承的稅負:
生前贈與情境:
土地增值稅:假設為100萬元(由受贈人繳納)
契稅:約5萬元(由受贈人繳納)
贈與稅:(580萬元-244萬元-105萬元)×10%=23.1萬元
總稅負:約128.1萬元
死後繼承情境:
遺產總額:630萬元
免稅額:1,333萬元
扣除額:假設約800萬元(含配偶、子女扣除額及喪葬費)
遺產淨額:630萬元-1,333萬元-800萬元=-1,503萬元(小於0)
應納遺產稅:0元
在此案例中,顯然死後繼承的稅負為零,遠優於生前贈與。
案例二:財產規模龐大的情形
王先生擁有多筆土地(價值8,000萬元)、多棟房屋(價值2,000萬元)、股票(2,000萬元)及銀行存款(1,000萬元)。比較部分財產生前贈與與全部死後繼承:
部分生前贈與後繼承:
生前將部分財產(約7,600萬元)贈與配偶:免贈與稅
每年利用贈與免稅額贈與子女:免贈與稅
剩餘財產遺產稅:以5,000萬元計,約應納275萬元
全部死後繼承:
遺產總額:13,000萬元
應納遺產稅:約1,271萬元
在此案例中,適當的生前贈與規劃可以節省約996萬元的稅負。
五、規劃建議
根據上述分析,提出以下規劃建議:
財產規模較小者: 當總財產扣除遺產稅免稅額及扣除額後為負數時,建議保留至死後繼承,避免不必要的贈與稅及土地增值稅、契稅。
財產規模龐大者: 宜及早規劃,善用配偶間贈與免稅、每年贈與免稅額及子女婚嫁贈與等方式,分散財產。但應注意規劃時間不宜太晚,因為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的財產仍會視為遺產課稅。
特殊資產持有者: 持有農業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等特殊資產者,應充分了解繼承時的稅負優惠,以做出最佳規劃。
綜合考量各種稅負: 進行規劃時,應同時考量贈與稅、遺產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等綜合稅負,而非僅注重單一稅種。
結語
生前贈與與死後繼承各有稅務優勢,沒有放諸四海皆準的「最佳方案」。最理想的財產規劃應根據個人財產規模、家庭結構及財產性質等因素,量身訂做最適合的傳承策略。適當的規劃不僅能合法節稅,更能避免家族爭產,確保財富順利傳承。
下一篇文章將探討遺贈稅申報過程中的常見錯誤及案例分享,協助讀者避免因不諳法令而導致的稅務風險。
標籤:生前贈與、遺產繼承、稅負比較、財產規劃、節稅策略
發布日期:202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