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是台灣個人稅制的核心,幾乎每一位有所得的國民都必須面對。然而,許多人在每年五月報稅季來臨時,僅是匆匆將扣繳憑單交給記帳士或自行線上申報,卻不了解背後的稅務邏輯,更未曾思考如何透過合法的方式降低稅負。事實上,綜合所得稅的節稅空間遠比多數人想像的大。從扣除額的選擇、扶養親屬的安排、到退休金自提的運用,每一個環節都可能影響您最終的應納稅額。本文將從基本概念出發,帶您全面了解115年度最新的個人綜合所得稅制度。
1. 綜合所得稅基本概念
綜合所得稅(簡稱「綜所稅」)是以「個人」為課稅單位,將一整個課稅年度(即曆年制,1月1日至12月31日)內的各類所得合併計算,減除免稅額、扣除額後,依累進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的一種直接稅。
課稅範圍方面,凡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一課稅年度內在台居留滿183天),其境內及境外所得均應申報;非居住者則僅就境內來源所得課稅,且通常採就源扣繳方式處理。申報期間為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申報前一年度的所得。
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必須合併申報,但計稅方式可選擇「合併計稅」、「薪資所得分開計稅」或「各類所得分開計稅」三種方式,選擇最有利的方式申報。系統會自動幫您擇優適用。
2. 十類所得完整解析
所得稅法將個人所得分為十大類別,每一類的計算方式與可減除的成本費用皆有不同。了解這些分類,是正確申報的第一步。
第一類:營利所得
包含公司分配的股利、合夥事業的盈餘分配等。自107年起,股利所得可選擇「合併計稅(8.5%可抵減稅額,上限8萬元)」或「分開計稅(單一稅率28%)」兩種方式擇優適用。適用稅率較低者通常選擇合併計稅,高所得者則傾向分開計稅。
第二類:執行業務所得
律師、會計師、醫師、建築師等專門職業人員之業務收入。可選擇依帳載實際收支計算,或依財政部頒定的費用率標準計算必要費用。
第三類:薪資所得
凡因僱傭關係取得的薪資、獎金、津貼、加班費等均屬之。薪資所得可減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18,000元,或選擇「必要費用核實減除」(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上工具支出,各以薪資收入3%為限)。
第四類:利息所得
包含存款利息、公債利息、公司債利息等。銀行存款利息可享有「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270,000元的優惠。但需注意,短期票券利息已於給付時分離課稅,不併入綜合所得。
第五類:租賃所得及權利金所得
出租房屋、土地所取得的租金收入。計算時可減除必要費用(如折舊、修繕費、地價稅、房屋稅等),未能提示證明者可按租金收入的43%計算必要費用。
第六類:自力耕作、漁、牧、林、礦之所得
以實際收入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此類所得在實務上較為少見。
第七類:財產交易所得
出售房屋(105年以前取得的舊制房屋)、專利權、著作權等財產之交易所得。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地則適用「房地合一稅」另行課稅,不再併入綜所稅。
第八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
包含統一發票中獎、彩券中獎、參加比賽獲獎等。政府舉辦的統一發票中獎獎金每聯獎額不超過5,000元者免稅。
第九類:退職所得
退休金、資遣費、離職金等一次性或分期給付。一次領取者有定額免稅額度,115年度一次領取退職所得定額免稅為198,000元乘以服務年資。
第十類:其他所得
不屬於上述各類之所得,例如:講演鐘點費(每場次不超過定額者免稅)、稿費(全年合計不超過180,000元免稅)等。
3. 免稅額(115年度)
免稅額是每位納稅義務人及其受扶養親屬皆可享有的基本生活費用扣除,目的在於保障基本生活不被課稅。115年度免稅額標準如下:
- 一般免稅額:每人每年 97,000 元
- 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每人每年 145,500 元(加成50%)
免稅額的多寡直接與扶養人數相關。合法申報扶養親屬是最基本也最有效的節稅方式之一,但須注意扶養親屬的條件限制,例如年滿20歲的子女原則上須在校就學或身心障礙方可列報扶養。
4. 標準扣除額 vs 列舉扣除額
扣除額是在免稅額之外,另一個降低課稅所得的重要工具。納稅義務人可就「標準扣除額」與「列舉扣除額」二者擇一適用,選擇對自己較有利的方式。
標準扣除額(115年度)
- 單身者:131,000 元
- 有配偶者:262,000 元
列舉扣除額
當您的實際支出超過標準扣除額時,選擇列舉扣除額將更有利。可列舉的項目包括:
- 保險費:每人每年最高 24,000 元(全民健保費不受此限,可全額列報)
- 醫藥及生育費:以付與公立醫院、健保特約醫院及診所者為限,無金額上限
- 捐贈:對政府機關或國防、勞軍捐贈無上限;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以所得總額20%為限
- 購屋借款利息:每戶最高 300,000 元,須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 房屋租金支出:每戶最高 180,000 元(與購屋借款利息擇一適用)
- 災害損失:經稽徵機關核發災害損失證明者
- 政治獻金:依政治獻金法規定,每人每年最高 200,000 元
5. 特別扣除額(115年度)
特別扣除額是政府基於特定政策目的所設計的減稅措施,符合條件者可額外扣除: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最高 218,000 元
-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 218,000 元(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6歲以下子女每人 150,000 元(有排富條款)
-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就讀大專以上子女每人 25,000 元(就讀空中大學、專校及五專前三年不適用)
-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每戶最高 270,000 元(含金融機構存款利息、儲蓄性質信託資金收益)
-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每人 120,000 元(須符合衛福部公告之須長照條件,有排富條款)
- 財產交易損失扣除額:以不超過當年度申報之財產交易所得為限,當年度未能扣除者可於以後三年度扣除
6. 稅率級距(115年度)
綜合所得稅採「累進稅率」制度,所得越高,適用的邊際稅率越高。115年度適用的稅率級距如下:
| 綜合所得淨額 | 稅率 | 累進差額 |
|---|---|---|
| 0 ~ 610,000 | 5% | 0 |
| 610,001 ~ 1,380,000 | 12% | 42,700 |
| 1,380,001 ~ 2,770,000 | 20% | 152,900 |
| 2,770,001 ~ 5,190,000 | 30% | 430,000 |
| 5,190,001 以上 | 40% | 948,900 |
所謂「累進稅率」,是指每一級距的所得分別適用該級距的稅率,而非全部所得適用最高稅率。舉例來說,若您的綜合所得淨額為150萬元,前61萬適用5%、61萬至138萬的部分適用12%、138萬至150萬的部分適用20%,而非全部150萬都適用20%。
7. 常見節稅方法
合法節稅是每位納稅義務人的權利。以下是幾個最常見且有效的節稅策略:
善用扶養親屬
每多申報一位受扶養親屬,即可多扣除一個免稅額(97,000元或145,500元)。常見可扶養的親屬包括:未滿20歲或年滿20歲在學中的子女、年滿60歲的父母或祖父母、同居一家且具有扶養事實之其他親屬(如兄弟姊妹未滿20歲者)。
列舉扣除額最大化
若您有房貸利息、房租支出、大額醫療費用或定期捐贈,務必計算列舉扣除額是否超過標準扣除額。特別是醫藥費沒有上限,且全民健保費可全額列舉不受24,000元限制,這兩項往往是列舉勝出的關鍵。
自提退休金(勞退6%)
勞工可自願另行提繳薪資6%至個人退休金專戶,此部分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例如月薪5萬元者,每月自提3,000元,一年可少計入薪資所得36,000元,若適用稅率20%,每年可省稅7,200元。
保險費列舉
除了個人的人身保險費(每人每年上限24,000元)外,全民健康保險費可全額列舉扣除,且不受24,000元上限限制。建議保留全年健保費繳費證明,在列舉扣除時將健保費獨立計算。
股利所得計稅方式選擇
年股利所得較低者(通常適用稅率在30%以下),選擇「合併計稅」並享有8.5%可抵減稅額(上限8萬元)較為有利;而適用稅率40%的高所得者,選擇「分開計稅28%」通常可節省可觀稅額。建議可兩種方式都試算後擇優。
8. 排富條款注意事項
部分特別扣除額設有「排富條款」,當納稅義務人符合以下任一條件時,不得適用該項扣除:
- 經減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或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後,適用稅率超過20%者(即30%以上)
- 選擇股利所得按28%稅率分開計稅者
- 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計算之基本所得額超過規定扣除金額者
因此,高所得者在規劃幼兒學前及長照扣除額時,需特別留意排富門檻。建議在申報前先行試算,確認自身是否符合適用條件。
9. 線上試算工具
了解了上述觀念後,您可以使用我們的免費線上計算器,快速試算個人綜合所得稅的應納稅額與有效稅率,並比較不同申報方式的差異。
立即使用我們的免費工具進行試算
前往綜所稅試算結語
綜合所得稅的計算看似繁瑣,但只要掌握「所得分類→免稅額→扣除額→稅率級距」的核心邏輯,就能清楚了解自己的稅負結構。更重要的是,透過合法的節稅規劃——善用扶養親屬、選擇最佳扣除方式、自提退休金、以及股利計稅方式的選擇——您可以在守法的前提下,將稅負降至最低。
如果您對於個人所得稅的申報或節稅規劃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我們聯繫。專業的會計師團隊將協助您找到最有利的申報方案,讓每一分辛苦錢都能發揮最大的價值。